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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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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骨料強度承壓筒用途:1.1本標準適用于粉煤灰陶粒和陶砂、粘土陶粒和陶砂、頁巖陶粒和陶砂、天然輕 骨料等多孔輕骨料的檢驗。 1.2需要烘干的試樣,應(yīng)在桓溫溫度為105-110℃的烘箱中進行干燥處理。 當(dāng)試樣置于105-110℃的供箱中烘至恒重時,相鄰兩次稱量的時間間隔不得小 于3h。當(dāng)相鄰兩次稱量值之差不大于該項試驗要求的精度時,則稱為恒重值。 1.3本標準中三氧化硫含量、氯鹽含量、粗骨料的鐵分解重量損失、有機物含量等項試驗所用的試劑應(yīng)為分析純,水為蒸餾水。 1.4每項試驗應(yīng)用寫相應(yīng)的試驗報告,試驗報告的內(nèi)容一般應(yīng)包括: